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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合同备案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应当参照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承包企业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录入时间:2017/11/22 14:58:08 点击次数: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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