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
4月11日至1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场基本情况
2010年,我市勘察设计业发展情况良好,部分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了资源整合,勘察设计业向高精尖的方向不断发展,从业人员数量稳定增长,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各勘察设计企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幅提高。截止目前,全市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2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2家,各勘察设计企业中有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5家,乙级设计资质企业8家,丙级设计资质企业7家。2010年,全市勘察设计从业人员185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75人,具有注册执业资格人员175人;全市勘察设计收入10300万元,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6271万元,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11390万元,完成施工图建筑面积436.76万平方米,各项指标与上年均有大幅增加。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511项,建筑面积416.8万平方米,全市施工图审查率达到96.6%,保证了建设工程整体质量。
二、专项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检查通知下发后,各勘察设计企业普遍重视,积极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按时上报了有关自检材料。全市勘察设计单位软硬件基本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业务上能较好的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有关政策规定,建筑设计单位较好的执行了我省的节能设计标准,抗震设计基本满足规范标准要求,未发现有勘察设计单位出卖、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现象,绝大部分设计人员能够履行《枣庄市勘察设计单位(人员)不良行为自律公约》,勘察设计质量明显提高;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具有健全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勘察设计深度基本满足标准要求;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勘察设计行业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趋势。积极执行各项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勘察设计年报、季报制度执行较好,大部分企业能够按时保质的完成上报;部分勘察设计企业参与优秀评审和创优的积极性较高,通过参与评优创优提高了整体勘察设计水平;尤其是枣庄高新区建筑设计室不等不靠,摸索出一套编制建筑工程环保设计专篇的可行经验;市中区建筑设计院派员专门到大院进行学习,设计能力有很大提高;滕州市建筑设计院高度重视勘察质量,所做勘察报告经过了审查机构的审查,这些经验值得各勘察设计单位借鉴。
三、存在问题
1、勘察设计质量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工程项目设计深度不够,设计说明内容不齐全深度不足,表述不准确;引用规范标准已过时效或使用不当;提供的计算书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与设计图纸不符;防火与疏散专篇、节能环保设计专篇等内容不够完整,深度不足;不进行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或设计深度不够;部分细部设计不细;工程审查后问题未得到彻底的修改。
2、部分工程项目勘察报告深度不足,结论不明确。
3、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完善的资料归档制度,计算书、审查意见、勘察报告、合同等相关资料不归档保存或管理混乱,检查时无法提供。
4、图纸三级校审不落实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人员签字不规范或不齐全,注册师不加盖注册印章等。勘察报告中不加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印章和土工试验室资质印章,相关人员不签字。
5、勘察设计收费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设计收费与国家和地方收费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工程勘察收费普遍偏低。
6、勘察报告未审查或审查滞后。普遍存在设计单位在勘察报告没有通过审查的情况下即进行设计的情况。
7、部分单位不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办理有关事项。部分设计单位在项目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承接设计。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不够及时,一部分外地进枣设计单位没有办理进枣备案手续。个别建设单位仍有逃避图纸审查的现象,审查机构审查结果备案与有关情况报告制度执行不力。
四、检查整改
此次检查只是加强全市勘察设计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检查后,各单位要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意见,抓紧时间进行整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高度重视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围绕条例制订的各项实施细则,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和质量。此次检查中提出的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问题,如在以后的检查中依然存在,市住建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一是抓好限时整改。此次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检查组已现场进行了反馈,各受检单位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有关技术人员会议,举一反三,将有关问题彻底消除,确保在省住建厅检查时不再出现同类错误。各有关单位要将整改报告于5月20日前报送到市住建局设计科。
二是抓紧落实相关备案制度。检查中发现仍有一部分单位没有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仍有一部分外地进入我市承接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办理进枣备案手续,各有关单位要将已过备案时限的项目于5月20日前办理完备案手续,否则视为未备案,市住建局将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三是抓好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此次检查反映出多数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混乱,有关负责人员不作为,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无法保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及专业负责人员。切实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对于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提供审查合格勘察报告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设计。要切实落实内部三级校审制度,严禁为建设单位提供不盖章不签字或签字、盖章不全的勘察设计文件,在勘察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前,不得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
四是严格遵守市场秩序。严格按照我市制订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格做好内部人员管理,杜绝无证设计、越级设计、无证挂靠、压价竞争、私下拉人搞设计等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
五是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时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技术培训、讲座学习活动,按时参加各类工作会议,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年季报、月报的统计上报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促进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
六是全力提高勘察设计工作水平。各单位不能因为业务量大而忽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人员力量薄弱、工作水平还不足的单位应积极与各大院联系,派员学习观摩,尽快下功夫提高水平。各单位要在自身力量不足的专业重点进行提高,安排专门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要努力支持勘察设计行业各类注册师考试,增加注册人员在从业人员中的占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