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住建科设字〔2011〕19号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推动全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夯实施工图审查工作基础,确保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9月下旬对全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1年6月底前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依据《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和《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标准》,围绕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机构建设、资信场所、市场行为、审查质量等,重点查处技术力量与资质不符、越级承揽审查任务(包括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未经初步设计审查)、错审漏审强条及审查后存在安全隐患、勘察报告未能前置性审查、压价竞争、不履行备案手续、审查时间超限等违规行为。
三、考核方式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照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认真自查,并进行自行预打分,于2011年9月26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打分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依有关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汇总,并将汇总打分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考核结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10月份组织专家分组对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有关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这次考核是按照《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和《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标准》要求进行的第一次考核,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确保各项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联系电话:8665806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