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设协发【2012】6号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勘察设计单位:
省勘察设计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将于2013年届满。根据协会章程,经研究,决定2013年上半年召开换届大会。为做好换届筹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推荐。现将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与程序
1.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理事和常务理事推荐同时为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推荐。理事和常务理事为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的,推荐的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发生相应变动。
2.各市勘察设计单位由各市勘察设计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有主管部门的省直勘察设计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范围由主管部门(或分会、专业委员会)进行推荐;其他省直勘察设计单位直接向省勘察设计协会申报。
3.各市推荐的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数额请见附件。
二、 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推荐条件
(一)理事的推荐条件
理事单位以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为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可推荐为理事。理事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行业内有一定的代表性,主要考虑甲级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同时考虑部分实力较强的乙级勘察设计单位。
2. 坚持合法经营、平等竞争;讲求信誉、声誉和质量,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
3.积极支持并参与协会工作。
4.各市、各部门推荐时,可优先考虑第六届理事单位。
(二)常务理事的推荐条件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择优推荐,并考虑以下条件:
1.单位综合实力较强,业绩突出,并获得过一定数目的省(或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在行业内有一定的感召力或影响力,重点考虑大型甲级勘察设计单位和部分一级施工图审查机构。
同时,考虑推荐以下人员作为常务理事,并作为理事:
1.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分管领导、勘察设计主管科(处)长,各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秘书长。
2.省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勘察设计主管处长,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主任委员)。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做好本市、本部门、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并将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于2013年1月10日之前寄或传真至省勘察设计协会(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同时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shandks@163.com。
联系人:赵平、单宝艳,联系电话:0531-87087238,传真:87066003。
附件:省勘察设计协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