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勘察设计保险的预备通知
各会员及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枣庄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建设字〔2020〕5号)文件要求,经与江泰保险公司协商,定于本月为我市勘察设计单位办理保险事宜。地点市新城住建局大楼930房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枣庄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11月2日
录入时间:2021/11/2 17:01:38 点击次数: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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