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城市设计精品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积极参加活动。城市精品工程的评选是激励设计人员提高水平,激发他们创造性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甲级设计单位必须至少报送1个设计项目,鼓励乙级及丙级设计单位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文件要求的电子文档请制作光盘),并将材料于10月1日前报送到市住建局设计科。
电话:8665806 6762257 email:zzjwkjk@126.com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鲁建设函[2010]23号)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城市设计精品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建设函[2010]2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
目前我省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高水平的城市设计,能够创造卓越的艺术水平和舒适宜人的城市生活环境,引导城市的凝聚力和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有利于城市文化氛围的形成,进而带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各地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城市设计精品工程,推动了城市化品质的提升,体现了建设行业科学发展的层次和水平。为进一步发扬我省城市设计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城市设计精品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在山东省省域范围内建设的城市标志性建筑(建筑群)、标志性地段、城市广场、旧城改造、市政交通工程。
二、申报单位:持有工程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均可参加城市设计精品工程评选;工程建设单位可参与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2005年1月1日之后已建成、验收和交付使用并经过一年使用期的考验。
(二)申报项目应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等;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应符合要求,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未发生任何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建筑实体与城市空间的关系协调;公共空间、交通系统、地下空间利用等科学合理。
(三)双方协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为主的设计单位申报。独立完成的设计单位上报的主要技术人员限额7人;协作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上报的主要技术人员限额10人,其中项目主要完成单位限额6人,协作单位限额4人,并在申报表“主要人员情况”表中加盖协作单位公章;建设单位限额3人,并在申报表“主要人员情况”表中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四)中外合作设计项目必须是国内设计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参与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申报,同时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书,并注明双方合作责任,在项目名称后注明该项目为合作设计项目。
四、申报资料
(一)书面申报表一式2份(页面尺寸为A4,其中1份须装订在申报材料里),电子版本申报表1份。另附竣工验收证明、用户反馈意见等材料各一份。建筑(建筑群)设计项目还须另附消防部门竣工验收证明。
(二)能够全面反映工程主要状况的图纸三套(A3图幅),计算机出图,图面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图纸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内容为准。
图像尺寸应不小于594╳420,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图片为JPG格式。图面线条、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等应有适宜的线宽和字体高度,应保证在打印成A3尺寸的情况下足够清晰。图纸数量以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不接受施工图及施工图复印件。
(三)直观资料一套。彩色扩印照片20张左右,应提供建成后的实景照片,并提供照片的电子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如采用胶片、反转片拍摄,应转为数码格式,并保证清晰度。制作不超过5分钟的多媒体介绍一份,要求做成Microsoft PowerPoint文件格式或影像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顺序,以A3规格装订成册。电子文件刻录在光盘上或提供U盘。
五、申报程序: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择优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
六、报送要求:
我厅委托山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事宜。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403办公室,逾期(以邮戳为准)和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李玉琳、孙淦,联系电话:0531-87080865、87080862。
山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吕宏伟、盛谊,联系电话:0531-87087221。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汇总表http://www.sdjs.gov.cn/web/resource/newspic/2010/8/18/20100818002.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