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行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勘察现场作业记录人员上岗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我市具有勘察资质的所有企业均需参加此次培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加培训,并请将培训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前报送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计科。
电话:8665806 6762257 Email:zzjwkjk@126.com
附:关于进行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勘察现场作业记录人员上岗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关于进行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勘察现场作业记录人员上岗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处)、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省工程勘察现场作业的质量控制,提高勘察外业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部第16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鲁建设字[2009]10号《关于加强山东省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鲁建设字[2003]21号《关于加强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勘察现场作业记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0年10月中下旬,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范围:
在山东省各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现场钻探记录工作的人员(每台钻机须配备1人),并应满足如下条件:
1、从事钻探记录(编录)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相近专业中专(含技校、高职等)及以上学历;
3、取得技术员以上职称。
培训考试合格后,将颁发现场作业记录人员上岗证和从业印章。从2011年1月1日,现场作业记录须记录员签字并加盖记录员从业印章方为有效记录。
四、报名:
请各市建委、省直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发电子邮件或传真到省勘察质量监督站。
电子邮件:sdskczjz@163。com
电话(传真):0531-87087233
联系人:江晓黎、李孝美
附山东省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记录员上岗培训报名表()
二O一O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