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通知》(枣住建科设字〔2010〕29号)文件要求,现就季报、年报上报、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进枣备案等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季报、年报:各单位须在1月8日前完成第四季度的季报报送,报送方式为直接通过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年报的截止时间是1月21日,直接通过系统报送后,还需书面报送。新《条例》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强化,对不按照规定报送的将进行处罚,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2、合同备案:要求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勘察设计单位报送审查备案。请各勘察设计单位将2010年12月1日以后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于1月13日前报送到市住建局,并附上《枣庄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合同备案也是新《条例》强化的一部分,并将在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3、外地进枣备案:近期有一部分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进入我市承接业务,没有办理备案手续,没有经过合同备案审查,违反了有关规定。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把好备案管理关口,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掌握进枣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单位进行举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上几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合同备案表请在本网站办事指南下下载。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