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住建工字﹝2011﹞5号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高层建筑逐年增多,深基坑的数量也迅速上升,工程技术风险明显增大,基坑失稳等安全事故隐患呈上升趋势。为加强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周边建(构)筑物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系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深基坑工程包括:边坡支护、地下水处理、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二、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勘察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测和勘察,勘察单位在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时,其勘察范围、勘察深度、勘探点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提供的地质报告内容必须满足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地质报告中,对围护结构的选型、地下水控制方法、水位变化对围护结构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影响、现场监测的项目、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防治措施等提出书面建议。
三、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基坑周围环境、主体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制定设计方案。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围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并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和图纸审查中心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作为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的依据。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同时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除应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提交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评审报告、加盖施工图审查机构评审专用章的图纸以及通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经批准的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施工企业还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治理,制定防范事故的应急预案,履行技术治理程序,并对施工现场和四周环境进行监控。
六、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应编写深基坑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在监理深基坑工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建设、勘察、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各项观察监测记录;
(五)对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
(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应监理的内容。
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治理,检查、督促基坑施工单位做好深基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工作,严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令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盲目施工。
八、深基坑工程应由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严格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提出正确建议。监测采集数据已达到报警界限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至基坑回填结束期间,监测单位应每周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施工对基坑本身及四周环境影响的过程监测书面资料。
九、施工中应特别留意,遇雨雪及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情况复杂等情形,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必须严格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对深基坑和四周环境的沉降、变形、地下水位变化等检查观测工作,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深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工后、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建设、深基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深基坑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对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稳定性、时效性等方面出具书面意见,意见认定合格报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在基坑围护结构有效时限内和主体结构满足抗浮要求时,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工作。因特殊原因可能造成基坑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回填或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并承担未能及时回填或加固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监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规范标准,加大对建筑边坡工程与深基坑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督促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加强建筑边坡工程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和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和技术规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细则,落实监管职责,监督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辖区内深基坑高边坡的分布特点和施工周期,建立巡查检查制度,实施重点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事故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以确保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建设安全。
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深化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工作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巡查、督查,并进行通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我市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