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市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规范施工图变更,提升设计及审查质量,提高建筑性能品质,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审查内容管理
(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进行审查,并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消防安全性;
4.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6.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边界条件"的审查,保证工程项目位置恰当,避免或减少相互干扰。
1.有形边界条件:选址定位,场地与周边环境距离,布局及内部单体间距,功能空间位置,无障碍及竖向设计,单体及功能空间围护结构构造,安全及导向标识等;
2.无形边界条件:单体建筑与外部环境隔声、隔振,功能空间及住宅户间隔声、隔振,电磁辐射,室内空气污染等。
二、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
确需对涉及本通知第一条中第(一)项审查内容进行设计变更时,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审查表》(见附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上传至枣庄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
2.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针对变更内容涉及的专业进行主导性审查,核实其变更的必要性和技术可行性;其他专业应进行关联性审查,对是否影响本专业内容及技术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查;
3.确需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时,建设单位尚应到相关部门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行政许可)。
4.建设单位持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审查表》到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并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要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政策及市场调研,加强设计及施工质量管理,避免或减少发生施工图变更。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研究细化审查内容,加强学习培训,根据技术进步及行业发展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审查流程,加强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内容的审查,加强审查合格后施工图的变更审查管理。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设计、审查质量及变更程序的管理,对违规变更的行为不予认可、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审查表:/uploadfiles/file/2024/05/20240507105175147514.docx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4 月 15 日
文件附件:/uploadfiles/file/2024/04/20240416151665416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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